日期:2024-08-03 03:51
社会单位是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最终都需要社会单位去落实。所以,只有单位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强化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工作才会有坚实的社会基础,火灾危害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那么如何实现上述目标呢?我们的经验就是在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那么,什么是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呢?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是指: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因此,只有通过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单位自防自救能力,才能有效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提高单位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的能力,就是重点解决单位不会检查、不会整改火灾隐患的问题。通过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的能力建设,增强单位领导和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在单位内部建立普遍的岗位安全自查、安全保卫部门随时巡查、单位定期检查的工作机制,使单位基本达到能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火灾隐患,并能按照要求主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从根本上降低火灾风险、减少火灾发生。具体讲,重点抓了四个方面的关键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