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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救援器材管理中的常见安全隐患

日期:2024-06-29 04:13

  应急救援器材管理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应急救援器材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确保其随时处于备战状态,是提高救援效率、提升应急能力、保障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的关键性因素之一。本文梳理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救援器材管理方面常见的安全隐患,供大家参考。

  危险化学品企业有毒、有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未配备化学防护服;易燃易爆场所配备非防爆型的手电筒和对讲机。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物资配备要求》(GB 30077-2013)第6条:在危险化学品单位作业场所,应急救援物资应存放在应急救援器材专用柜或指定地点。作业场所应急物资配备应符合表1的要求。

  《工业空气呼吸器安全使用维护管理规范》(AQ/T 6110-2012)第5.5.4条:气体充装后应静止一段时间,待冷却至室温时,气瓶内部压力不应低于额定压力的90%。附录C 空气呼吸器定期技术检测试验方法第C.5.2条:气源装置内空气压力应为28MPa-30MPa。

  《工业空气呼吸器安全使用维护管理 规范》(AQ/T 6110-2012)5.2.1条:使用者在佩戴前检查警报器,观察压力表值在5MPa-6MPa时警报器鸣响。

  《工业空气呼吸器安全使用维护管理规范》(AQ/T 6110-2012)第5.3.2条:日常检查的主要内容:试验供气阀自动正压装置可保证空气呼吸器面罩内正压供气。

  《工业空气呼吸器安全使用维护管理 规范》(AQ/T 6110-2012 )第3.8条:使用人员应进行以下技能培训,经本单位实际考核合格。第a)项,本岗位配备的空气呼吸器结构、性能和正确使用方法:能在60s内正确佩戴空气呼吸器。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 194-2007)第4.4.5条:对于每个化学过滤式防毒面具或供氧(气)呼吸防护器应配备专用记录卡,以便记明药罐(盒)或供气瓶的最后检查和更换日期,以及已用过的次数等。滤毒罐在不用时应将通路封塞,以防失效。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第5.9.5.3条:企业应为有毒有害岗位配备救援器材柜,放置必要的防护救护器材,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记录,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 20571-2014)第5.6.5条:具有化学灼伤危险的作业场所,应设计洗眼器、淋洗器等安全防护措施,淋洗器、洗眼器的服务半径应不大于15m。

  《人身防护应急系统的设置》(HG/T 20570.14-95)第5.0.1条:安全喷淋洗眼器的性能数据,供水压力为0.2MPa-0.4MPa。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 20571-2014)第5.6.5条:淋洗器、洗眼器的排水应纳入工厂污水管网,并在装置区安全位置设置救护箱。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 50444-2008)第5.3.2条:二氧化碳灭火器维修期限为: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

  《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GB 4351.1-2005)第6.7.1条:由灭火剂蒸气压力驱动的灭火器和二氧化碳贮气瓶应用称重法检验泄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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